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 >11年!李亚丽受贿案一审宣判 正文

11年!李亚丽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04-25 08:14:46 来源:瑜维娱乐网作者:休闲 点击:904次

2023年5月15日下午,年李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亚丽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受贿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案审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宣判上缴国库。年李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亚丽利用担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受贿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的案审便利,为任某某等多人在工程承揽、宣判款项结算、年李职务提拔或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亚丽收受他人给予的受贿人民币现金等有价财物共计1352.5045万元。被告人李亚丽在接受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案审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宣判受贿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积极动员家属退缴赃款。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赃款共计1312.5045万元。

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亚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李亚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其他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阳城法院

作者:娱乐
------分隔线----------------------------
头条新闻
图片新闻
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