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2022年半年报、任董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长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共罚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多期原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财报存虚充分上海证监局认为,假记及时监局延华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应综合考虑案涉违法的定期报告份数、两项涉嫌违法事实的关联性、涉案虚假记载主要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案涉行为未造成严重市场影响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询问、提供材料的情况等情节,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