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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再次延长

2024-03-14 15:08:07 来源:瑜维娱乐网作者:娱乐 点击:591次

原标题: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再次延长

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再次延长,年失符合条件的业补延长失业人员4月1日后也可通过社保掌上办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及计发标准

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助金再次失业人员,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标准为1353.60元/月,年失累计可申领8121.60元;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业补延长参保失业人员,实际缴费不足1年,助金再次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标准为846元/月,年失累计可申领5076元;

3.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业补延长参保失业人员,实际缴费满1年,助金再次可申请6个月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标准为1353.60元/月,年失累计可申领8121.60元。业补延长

失业补助金自申请当月计发,助金再次按月发放,与2020年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最长可享受6个月。

申领期限及方式

取消原有2022年3月31日申请时限,通过 “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中【个人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申请。

下列情况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3.死亡

4.应征服兵役

5.移居境外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7.被判刑收监执行

温馨提示

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省就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出台的阶段性政策,是给予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保障,领取失业补助金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缴纳,不核减失业保险有效缴费月数,不影响退休金核定,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应领尽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图片为网络截图

作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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