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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 最高奖50万

2024-04-02 02:34:20 来源:瑜维娱乐网作者:知识 点击:802次

  记者从贵阳市旅发委获悉,贵阳为加快把贵阳打造成为以生态为特色的出台世界旅游名城,积极发展入境旅游业务,入境拓展国际旅游市场,旅游增加入境游客数量,奖励奖万提高贵阳市旅游国际化水平,试行近日贵阳市出台《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根据《办法》,最高将对境内外旅游社、贵阳贵阳市景区、出台酒店、入境旅游商品等合法旅游企业进行补助奖励,旅游其中,奖励奖万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人次数在50001人次以上的试行,奖励50万元。办法

  《办法》明确,将对入境旅游市场开发、业绩、夜游客总量分别进行奖励。其中,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人次数在10000至30000人次的,奖励10万元;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人次数在30001至50000人次的,奖励30万元;年度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人次数在50001人次以上的,奖励50万元。具体如下:

  贵阳市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

  为加快把贵阳打造成为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积极发展我市入境旅游业务,拓展国际旅游市场,增加入境游客数量,提高我市旅游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奖励对象

  境内外旅游社、贵阳市景区、酒店、旅游商品等合法旅游企业。

  二、补助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入境旅游市场开发奖励

  1.对经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商品等旅游企业参加我委组织的重点入境客源地市场参展促销活动的,给予参加活动人员50%的大交通补贴。

  2.对经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商品等旅游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客源地市场旅游展销活动,并组织开展贵阳旅游宣传推介的,给予参加活动人员的大交通、展台费用50%补贴,一个展位配一名参展人员,最多不超过3个标准展台。

  3.对经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批准的,本地旅行社、景区、酒店、旅游商品等旅游企业邀请或组织境外旅行商、特邀媒体,到我市开展旅游产品和线路考察、采访、拍摄活动,给予大交通、贵阳地接费用50%的补贴。地接费用只包函:住宿、用餐、用车、景区门票。

  4.对经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批准审核通过的,境内外旅行社、景区、酒店、航空公司等涉旅企业在境外客源地,按照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要求和标准设置贵阳旅游营销中心(点)的,给予每个点每年10万元的补贴,同个地区仅限设置1个营销中心(点),补助期限为3年。

  (二)入境旅游业绩奖励

  1.对组织台湾、香港和澳门同胞游客到贵阳的旅行社,在贵阳行政区域内进出住宿2晚以上(含2晚),游览2处以上(含2处)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按实际住宿人数30元/人实行奖励。

作者: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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