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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政策解读:不强迫进城农户放弃承包地

2024-04-11 02:04:34 来源:瑜维娱乐网作者:热点 点击:414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农村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公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土地中央农办主任、政策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解读了《意见》出台的解读相关情况。韩长赋指出,不强包地《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迫进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城农基本原则,是户放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弃承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可以说是农村“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

  韩长赋认为,土地《意见》的政策发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解读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强包地充分保障农民的迫进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既有利于增强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给他们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还有利于保障农村的长治久安。

  韩长赋谈到,《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纳起来就是“两不变、一稳定”,即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出现“空心村”现象。对进城农户的承包地怎么处置?韩长赋回应称,对进城农户是否放弃承包地,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

  韩长赋指出,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能长期撂荒。

作者: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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