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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塑”规定 海口两餐饮店“吃”罚单

2024-04-26 17:55:49 来源:瑜维娱乐网作者:百科 点击:383次

原标题:违反“禁塑”规定 海口两餐饮店“吃”罚单

新海南客户端、禁塑南海网、违反南国都市报4月5日消息(记者 蒙健)自2020年12月1日起,规定海南全面禁塑。海口根据“禁塑”规定的两餐要求,塑料制品在生产、饮店运输、吃罚储存、禁塑销售、违反使用全流程禁止,规定但还是海口有人在偷偷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近日,两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违反“禁塑”规定的饮店海口美兰湘食年代餐饮店、海口龙华逸成餐饮店两家餐饮店分别予以处罚,吃罚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一批。禁塑

据介绍,今年1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海口美兰湘食年代餐饮店。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场所使用的塑料制品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未标明执行标准,涉嫌属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经查明,海口美兰湘食年代餐饮店于2020年购进塑料袋、塑料餐盒、塑料圆碗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用于食品打包。上述塑料制品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未标明执行标准、产品规格、保质期等信息。塑料圆碗、塑料餐盒底部印PP(聚丙烯)字母,塑料袋上标有PE HD字母,该店负责人也不能提供上述涉案塑料制品的检验报告。

2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海口宜欣城负一楼的龙华逸成餐饮店。在该店现场吧台及储物柜中发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盖19条,每条50个,共计950个。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海口龙华逸成餐饮店于2020年12月由成都茶百道总部统一采购配送给其一箱20条共计1000个塑料杯盖,截至2月7日检查时已使用50个。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中,明确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和餐饮具类。

上述塑料制品属于《名录》范围聚乙烯(PE)、聚丙烯(PP)的产品,海口美兰湘食年代餐饮店、海口龙华逸成餐饮店两家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近日,海口美兰湘食年代餐饮店被依法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一次性塑料圆碗7个,一次性塑料餐盒18个,一次性塑料袋17个,并处罚款1000元;海口龙华逸成餐饮店被依法予以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盖950个,并处3000元罚款。(蒙健)

作者: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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